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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辽宁葫芦岛分公司总经理李珊珊任职资格批复
2023-08-08 17:26:4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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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对李珊珊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人险辽发〔2023〕324号)收悉。经审查,李珊珊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

(原葫芦岛银保监分局代章)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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